酒店經紀李昂-社會新聞分享

相關文章:被框出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安全?

李昂在部落格中寫過關於框出安全的文章,我帶過的女孩也都知道我總是不斷嘮叨安全性的問題,因為我認為這個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。

以李昂的經驗來說,最容易發生危險的時候就是被框出時,在店裡因為有人照看,比較少會發生問題。那有的女孩就會說:框出比較危險,我可不可以不要框出?」 這個在規矩上是不行的,除非客人要s而你沒有,不然依照規定我們不能拒絕客人框出,不過當你發現這個客人有問題時,你可以再框出前直接向我或是店家求助,我們會以你「喝醉不適合框出」的名義回絕客人,畢竟我們都不再包廂裡面,所以我們都相信小姐的判斷。

當你順利地被框出以後又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安全? 首先你要知道私人場所不能去,其中包含Hotal、Motal、MTV、住家、偏僻山區...等,這些地方再你發生危險時無法求助,所以當你發現客人意圖帶你到這些地方時,請你馬上拒絕,並盡快回報店家。另外要養成定點回報的習慣,當你們到了一個地點時,記得回報給行政,讓他們知道你現在在哪裡,甚至你可以告訴客人:「哥哥,等我一下喔,我要回報給店家我現在的位置,不然店家會罰我錢的,相信葛格對我那麼好也不忍心看到我被罰錢吧!」 這樣可以直接暗示客人「店家都知道我在哪裡,你不要想對我亂來」,客人就不太敢對你做什麼事了。

 

新聞:幼齒男好兇 帶酒店姐姐出場還掐勃硬上 (2020/01/19)

內文:

新北市一名年輕李姓男子,前年到台北市酒店消費,帶一名酒店小姐s(化名)出場,明知s不做性交易,竟掐住她脖子還恐嚇「妳真的覺得我不敢打妳嗎」,性侵得逞。酒店妹提告,李男律師辯稱,s在酒店工作10年,有豐富社會經驗,而李男「僅為大學新鮮人之年紀」,堪稱涉世未深,否認性侵。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,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個月徒刑,可上訴。

依據判決書內容,s指控,前年5月某日,李男到酒店消費,並買她出場。兩人先去吃宵夜,接著李男以鐘點時間未到為由,將她帶回家中。之後李男不顧她拒絕,竟掐她脖子還恐嚇「妳真的覺得我不敢打妳嗎」等語,性侵得逞。s離開李男家中,立刻聯絡酒店經紀驗傷報警。

李男的律師辯稱,s從20幾歲就在酒店工作,已從事酒店工作10年,顯見具有豐富之社會經驗及成熟之判斷能力,比起一般女性應有豐富之經驗足以應對;而李男僅為大學新鮮人之年紀,與s相比,堪稱「涉世未深」。更稱兩人互動良好,李男有意交往,才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。

不過新北地院審理發現,雙方事後通訊對話中,李男不斷向s道歉,加上李男住處監視器畫面顯示,s當時酒醉是被李男硬帶上樓,加上s頸部有掐痕,認為李男種種辯解不足採信,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個月,仍可上訴。

新聞分享至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00119000011-260402?chdt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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